关于黄鹤楼酒业(咸宁)有限公司桂花树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的澄清
发布人:本站编辑浏览次数:1891发布时间:2019-12-25
关于黄鹤楼酒业(咸宁)有限公司桂花树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的澄清
各报价人:
针对我公司于12月18日发放的《黄鹤楼酒业(咸宁)有限公司桂花树采购项目》询价文件,作如下澄清:
- 第一章第一项《报价人须知前附表》第15条中“凭13%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”修改为“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”;
- 第一章第一项《报价人须知前附表》第17条中“如不踏勘,所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自负”修改为“如不踏勘,则视为报价无效”;
- 第一章第一项《报价人须知前附表》第15条中付款方式与第二章第三项《报价函》中付款方式不相符,现统一修改为“无预付款,货到现场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,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到总款85%(含抵酒部分,抵酒价格执行询价人团购价),余款15%(现金)作为质保金,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退”;
- 第二章第三项《报价函》报价为首次报价,不涉及抵酒。技术标排名前三的报价人进入价格评审,按评标规则现场进行二次报价(包含抵酒,抵酒清单现场公布并讲解二次报价注意事项)。
黄鹤楼酒业(咸宁)有限公司
2019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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